[2008]7号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
4月24日,县长陈华在县政府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专题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乔长虎同志关于全县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抓好2008年度全县劳动保障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深化改革,健全体系,强化职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维权维稳等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县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全县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化改革,努力把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议定:
(一)关于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县政府成立兴山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长陈华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许开龙同志任副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工会、人事局编办、教育局、民政局、残联、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同意成立“兴山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暂定人员编制3名,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向县编委会报批;工作人员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联合考核后,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中选配。
3、同意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8万元、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7万元。
(二)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同意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许开龙同志牵头,召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局、财政局、法制办等部门进行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兴山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三)关于落实再就业配套资金问题。由舒刚同志负责协调,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落实,按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1.5%的比例将180万元再就业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四)关于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问题。原则同意增加5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由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解决,按要求落实到位。
(五)关于解决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问题。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同意解决工作经费10万元。
(六)关于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问题。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议后组织实施,确保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社会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出席领导:许开龙 舒 刚 牛 涛
参会人员:夏昌艺 乔仕海 陆 进 乔长虎
余宏珊 王明华 彭元国 向月柱
陈立忠 任福兴 汪元宗 左建国
黄显洲 周玉宗 聂其红 唐 浩
主题词:劳动保障工作 会议纪要
主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抄送:县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